明朝那些事儿揭秘纳妾条件

在古代中国,纳妾并非平民的常态,而是一种受限的社会现象。历史上的确有外国记者对清朝时期的妻妾制度提出质疑,但辜鸿铭以茶壶与茶杯作比,指出一夫多妻制在中国从未盛行,其实大谬不然。性学专家潘光旦则认为,一夫一妻制虽有天经地义的地位,但由于承认妾制,此种禁锢力量并不如西洋那般强大。

关于妾的地位,我们可以通过韩非子的笑话来窥见端倪。故事中,一对夫妇商量买妾,说明市场上妾的价格相对较低。此外,《孟子》中所述“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的情况。不过,这样的生活方式引起了家族关注,如《盐铁论》中的贤良之士提出了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

历朝历代实际上并不鼓励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所限制。在明朝,《明会典·律例四》规定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年满四十以上且无子。这表明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而《白虎通义·嫁娶》更具体地阐述了一夫二 妻与下卿大夫礼,并强调尊重贤德和继嗣。

然而,由于“富者盈室”,老百姓对于这种限制自然是不满意,这也可能是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的一个原因之一,即部分农民为了争取自己的性权利而做出的斗争。在这场战争背后,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如资本主义列强入侵中国导致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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