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明朝的廷杖:自然中的历史趣事打也要有套路。唐朝大臣坐着议事,宋朝大臣站着议事,而元、明、清三朝的官员则在更为艰难的情况下工作,他们不仅要跪着或趴着,就连在朝堂上,也可能遭受一顿廷杖,其中尤其是明朝更加严苛。那么,这个“廷杖”又是什么样的刑罚呢?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廷杖并不在《大明律》中规定,它是一种法外的刑罚,其执行者是大汉将军(即殿廷卫士),他们受锦衣卫统领,并且通常选择身材高大的士兵担任殿廷卫士,以增强观感。在《明史·刑法志》中写道:“明之自创,不衷与古制。”
明朝打人的仪式、程序、技巧和潜规则都非常复杂。一旦某位官员触怒了皇帝,被皇帝处以廷杖,那么这个官员就会被当庭脱去官服,双手反绑,然后被押到午门进行行刑,有时甚至是在朝堂上。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会等待午门准备好受刑者的位置。受刑人会被套入一个巨大的布袋子里,一声喝令之后,大棍就无情地落在他的腿上。
这种打击分级,一般来说,尚书或侍郎以上的人物,在接受这次惩罚时,都需要有皇帝或者代表皇帝权力的宦官头子亲自监视。这一点在洪武年间尤为重要,因为那时候宦官还没有变得过于猖狂。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朱元璋亲自监督行刑,他很勤劳,有时甚至自己动手,朱亮祖父和他一起就是这样遭遇了死亡。
行刑过程中,皇帝坐在中央左边站立30多名小宦官,右边也有30多名锦衣卫站立。而100多名行刑狱吏旗校站在下方,他们穿短裤,用棍子随时准备开打。一旦皇帝发出诏书或口谕,受刑者就会先趴下来,然后用麻布袋将他从肩膀以下包裹起来,同时用绳索捆住他的双脚;接着四个人从四面牵拽,只露出大腿部分接受判决,因为这些高级的大臣必须面向地面,即便承受了一顿暴力攻击,也只能满嘴灰土,还有很多人因为胡须全被磨掉了。
每次行刑,每五下的判决都会换一个棍棒,即换一个新的执行人员,每次打开棍棒都会吆喝一次,使得整个场合震天响,让受到判决的大臣们痛苦至极。如果坚持得足够长时间,大约80下左右,那些强壮一些的大臣就能撑过去,但超过100下,即使没直接致死,也可能导致皮肉烂伤半年以上才能恢复健康。
除了技术上的讲究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细节,比如那些使用水浸泡的棍子来实施判决,这样一来每根棍子的力量都显著增加,每一次敲击都是催命的一击;如果能够贿赂行刑人员,则会使用未经水浸泡干燥的木棒进行判决,这样的木棒虽然不会造成生命危险,但却能让受到判决的人哇哇叫泣,不但皮肤破裂,而且内脏烂坏。此类行为似乎主要发生在后期,而洪武初期的情形较为温和,或许是因为那时候的锦衣卫还不敢乱来。但据说洪武二十八年,有一个人因诬告而被捕,最终经过申诉证明自己的冤屈,最终案件得到解决并处死了那个诬告者。
如果司礼监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两脚呈八字形张开,则表示可以留保该人物一命;如果他们两脚尖向内,则意味着该人物定罪难逃。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里,对于那些幸存下来的人们,他们还是会遭到重重摔倒,从而达到最终目的,即使没直接杀害也可能因此丧命。
除此之外,在整个清算过程中,还有一两个特别引人注目的事件。例如成百位公务员集体挨打这样的事件,由于朱元璋开始实施这项制度,此后历代君主只要对某些政策感到愤怒,便通过对几百位公务员集体施以这种酷烈惩罚来宣泄愤怒,如正德十四年的“舒芬事件”,以及嘉靖期间更为严重的情况,当230余位高级公务员要求改正违背祖制的事宜,却遭到了嘉靖的坚持拒绝,最终200余位公务员集体挨鞭 beaten to death.
这样的行为不仅对身体造成巨大的创伤,而且心理上摧毁了这些高级公共人物的心理尊严,加深了封建君主权威的地基。我认为这是历史上的一个极其残忍且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它确实存在过,并且影响深远,为我们提供了解读中国封建社会特征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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