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今原平县)人,是明朝弥勒教的重要领袖。在正德初年,他与王良、李钺等人组织宗教反明活动,被判处充军。逃亡后多次改名,先后传习白莲教,在陕西起事,但因事败再次改名为张寅,并编立族谱,以黄白术投靠郭勋。
嘉靖初年,李福达任太原卫指挥使,但被仇家告发。郭勋力保其无罪,最终案情经过多次复审和上奏,最终官复原职。嘉靖帝利用此案巩固皇权,这场事件史称“李福达案”。
数年后,四川蔡伯贯叛乱时供出是李福达孙子李同的徒弟,因此被捕并斩刑。此外,《大狱录》中的姓名与《明史纪事本末》中的记载相同,该书由清朝学者谷应泰撰写,并入选《四库全书》,证明了该书内容的准确性。
历史评论中提到徐阶草拟遗诏废除斋醮、土木等非必要开支,大礼议及言事得罪之臣均予以平反,而高拱、郭朴对此持有不同意见。但在修穆宗实录时,张居正削去洗雪大狱诏书和庞尚鹏疏,保留高拱奏疏,从而展现了当时政治斗争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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