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人户、田土、物价等实际情况并非易事。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虽有所发展,被誉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其商业化程度仍显得逊色许多。据统计,明代整个时代的铸钱量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总和。这一时期,由于政府摒弃了商业化管理手段,将社会组织机构简化,对于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找不到恰当的技术解决方案,便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在现代人的观点下,我认为明代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如民商法律来解决的问题,却都被归结到道德价值上,用简单的道德信条如尊卑、长幼、男女来处理问题,以此取代法律。明帝国以文人为主,以道德伦理自居,这种以道德立国的社会,其虚伪不切实际之处也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我敢说,这正是明代全面放弃技术,以道德替换法律的一个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