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对贪污最深恶痛绝的一个。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作为一个前贫民,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
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他生性苛细,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两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官员犯了别的错误尚可饶恕,惟有贪污,绝不放过。在反贪运动的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食草,摆在衙门前示众。按说这一规定已经残酷至极,不想他后来公布的政策更为极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比如六部之中有人贪污受贿,则必深究赃款自何而来。如果是布政司行贿于六部,则拘布政司来,审问这些赃款从何得来,如果他说是从知府那里得来,则拘知府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这样做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当上指,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从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运动。如洪武四年(1371年)甄别天下官吏,八年(1375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声势都极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由于诛戳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案消失了,小的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
根源是什么
朱元璋没有想到或者不愿想到的是,造成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惩贪措施不严厉,而是中国的贪渎文化过于根深蒂固。在传统中国社会,因为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机会遍地皆是。想让官员不贪,几乎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不现实。事实上,几千年来,贪污及灰色收入一直是官员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剧了的蔓延。史称明代“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一千元左右。我们要知道,这五两银子不光要负担县令个人的生活,还要供养家庭,支付师爷们的工资。因此,如果不贪污,大明王朝的官员们根本活不下去。
朱元璋却从来没有想到应该提员的待遇。他从道德高度出发,理直气壮地认为官员们都是用孔孟思想武装起来的人,理所当然地应该不计报酬,敬业奉献。长期的军人生涯使他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相信刀剑可以造成一个绝无贪污的纯而又纯的世界。因此,面对如此强大的传统,朱元璋还是坚持着对惩贪工作的不切实际的高要求。然而,皇命也不能剥夺官员们糊口的权利,况且朱元璋一个人毕竟监督不过来普天下所有官员。随着朱元璋惩贪力度的不断加强,用“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之类标准衡量出的贪污“案件”暴露得越来越多,在朱元璋眼里,已经发展到了“无人不贪”的程度。
朱元璋越来越对整个官僚队伍感到失望。通过堆积如山的案卷,他悲观地判断,他的官僚体系基本全烂掉了。从洪武十八年开始,在他的诏书里,他指控的对象从个别贪污官员变成了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他的秘书代他做的《大诰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洪武十九年,他又说:“我设各级官员,本来为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所任命的官员,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害我良民。”
对于官员如此不畏死,甘蹈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曾苦苦思索原因。面对,把它解读为资产阶级思想污染的结果。朱元璋的思路与此异曲同工。他把原因归结于旧朝代不良思想的污染。他说,经过一百年的元朝统治,“天下风移俗变”,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过去元朝统治华夏,九十三年之治,使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读书人只知道背书,对于思想净化,毫不用力。所以做事之时,私心战胜公心,以致往往犯下大罪。”这些人受“前代”恶劣风气的“污染”,“贪心勃然而起,迷失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大面积地贪污腐化,“终化不省(怎么也教育不过来)”。
家家户户供着一套“宝书”
既然的原因是因为元朝时的“精神污染”,朱元璋认为归根结底的办法是思想教育。虽然“难化”,他终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被错误的思想所吞噬。既然和风细雨式的“化民成俗”不起作用,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入的全民思想教育活动,用大量的血淋淋的案例来警示官员和百姓。
为此,他亲自制作了《大诰》这一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所谓《大诰》,简要地说,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以大量的老生常谈的说教。由于是朱亲笔所作,所以这本书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因为以威胁恐吓百姓为目的,所以他选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残忍令人发指者。
像时称毛著为“宝书”一样,朱元璋称这本书是臣民之“至宝”。洪武十八年,即1385年,朱元璋下令说:这本大诰,“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十九年,又重申:“朕出斯令,一曰《大诰》,一曰《续编》。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颁行天下,务必户户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吾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
终洪武年间,《大诰》三编共印数千万本,成为前全球发行量最大的出版物。从城市到乡村,每家每户的正堂上,都供着一套《大诰》。
朱元璋还命令全国人民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学习《大诰》:“令民间子弟于农隙之时讲读之(《明太祖实录》)。”大明王朝初年,曾经一度出现过亿万人民学《大诰》的壮观景象,从朝廷到偏僻的乡野,人手一册《大诰》,一有时间就拿出来念念有词。
除此之外,朱元璋亦规定,“令天下府州县民每里置塾,塾置师,聚生徒,教诵《御制大诰》”。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下令表彰了民间学《大诰》先进分子,“命赏民间子弟能诵《大诰》者”,并举行盛况空前的“讲用大会”,“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并赐钞遣还。”
“”时在路口设检查站,不会背语录不许去赶集。朱元璋则声明,他的臣民不会《大诰》则罪加一等。颁行《大诰武臣》时,他严令:“各官家都与一本”,并要求“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贤的愚的都要省得。”并称:“不听不信呵,家里有小孩儿每不记呵,犯法到官,从头儿计较将来。将家下男儿都问过,你记得这文书里几件?若不说不省得,那其间长幼都治以罪。”
民可以抓官
为了彻底消灭现象,建设一支纯而又纯的官员队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于广大人民群众。洪武中叶,大明帝国里发生了一件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号召底层民众起来,造官僚阶级的反。
朱元璋在《大诰三编》中发出了这样的号召:
我设各级官员的本意,是为了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我所任命的所有官员,几乎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他们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千方百计,害我良民。现在,我要靠你们这些高年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乡村里见义勇为的豪杰们,来帮助我治理地方。在《大诰》另一章里他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因为我高居九重之上,难以清晰地观察帝国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民众们不亲自动员起来揭露奸顽之人,明彰有德之官,朕一时难知。所以嘱民助我为此也。”
一开始,皇帝付与百姓的是监督权。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因为对监察官员们的不信任,在另一章中,他说,如果好官被诬陷,百姓们有权直接向皇帝申辩(《大诰初编·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今后各级政府,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如果这些廉能官吏被坏人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我允许本处城市乡村有德老人们赴京面奏,以凭保全。
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
如果以后有吏员们打官司时枉断曲直,被冤枉的人可以纠集四邻,直接到刑房里,把这个吏员拿住,送到京城来!如果有强买百姓东西不给钱的,收税有的家多收有的家少收不公平的,捉拿逃军时受贿放纵犯罪却捉拿了同名百姓的,等等犯罪情况出现,都许百姓们直接把这些吏员们拿获!
又规定:“如果害民官吏逃回老家,邻居和亲戚们知道了,立刻就要把他拿获。”(《大诰初编·积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
从“把民众在土地上”这一极端轻易地跳到了“放手让民众”的另一个极端后,朱元璋想起了他的“通行证”制度。他知道这一制度一定会被官员们用做阻拦百姓的借口。于是,他又宣布:凡是进京反映问题的人,不论有没有通行证,一律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治以死罪。
另一章中又规定:百姓们捉拿吏员,当官的如果敢阻挡,那么“全家族诛”。
赋予卑贱的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力,这在中国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一号召再一次证明这个通过农民起义登上皇位的皇帝对农民理想的某种忠诚。
诏书发布下去了,天下却没有出现朱元璋想像中的“群起响应“的局面。
毕竟,自有国家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员脚下。面对皇帝的“”号召,他们一时不知所措。虽然皇帝一再发布“呜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视纵容奸恶愚民”的殷切呼唤,但他们还是将信将疑,愣在当地不敢动。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办法。洪武十九年,他严厉惩罚了镇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们没有按他的要求,积极捉拿韦栋,而听任他在镇作非为,直到这个被皇帝亲自发现。皇帝发布诏书说,因为这些市民不听他的话,所以“将坊甲邻里尽行责罚搬石砌城”。皇帝得意洋洋地说:“有罚款把家罚得精光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及去搬石就被我处死!”
这就是朱元璋的动员方式。
他知道,这种方式在这片土地上当然最有效。同时,对那些乍着胆子,捉拿官员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奖励。常熟县百姓陈寿六协同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县里的恶劣吏员顾英捉住,送到北京,朱元璋大为高兴,赏赐银两衣物,还免其差役,感叹“陈寿六其不伟欤?!”
在这动员加恐吓之下,捉贪运动终于在各地兴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捉拿官员,这种人民所不敢想像的翻天覆地的现象终于出现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出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逃回家里,被亲戚捉住,送到京师。朱元璋得意地说:“为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惧。其苏、松、嘉、湖、浙东、江东、江西,有父母亲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于是,大明天下出现了这样的情景:一直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们要对百姓下跪求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