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崇年对袁崇焕的评价很高,将他树立成正义、正气的化身:
“袁崇焕的浩然正气和爱国精神,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灵髓。”[1]
“我认为:袁崇焕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大仁、大智、大勇、大廉者。袁崇焕的仁与智,令人赞颂;勇与廉,令人敬佩。这种爱国精神,同他的浩然正气密切相连。袁崇焕留给后人熠熠永辉的思想、薪火永传的精髓,是‘正气’,就是‘浩然正气’……通俗地说,“浩然正气”就是正大刚直、合乎道义、充满天地、超越时空之气。”[2]
“袁崇焕的死是一场悲剧。从哲理来说,生死是一个大关节,也是一个大境界。岳飞如此,文天祥如此,于谦如此,袁崇焕也如此。袁崇焕之死,唤起万千人奋起,笑洒碧血振乾坤。如鲁迅所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3]
“袁崇焕是一位历史人物,有其历史的、社会的、民族的与性格的局限性,也有其军事失误和举措失当之处,且成为他罹祸的‘口实’。然而,瑕不掩瑜。袁崇焕作为明代杰出的军事家和著名的爱国英雄而永垂史册,万古流芳。”[4]
“正如明末杨继盛《临行诗》云:‘浩气还太虚,丹心照万古。’时代呼唤袁崇焕的浩然正气与爱国精神,时代需要袁崇焕的浩然正气与爱国精神。人们透过袁崇焕的正气与精神、仁智与勇廉、品格与事功、喜悦与悲哀,了解先贤,景仰英豪,知荣明耻,激励来者。”[5]
但是,相关史料却显示,袁崇焕跟奸臣魏忠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对奸臣进谄言、修生祠、声气相应,他的莫逆、深交不乏阉党中坚分子,而且他还被指控认魏忠贤为干父,并受魏忠贤指使一手操办了给后金努尔哈赤吊孝
事宜……试问袁崇焕如此种种的行迹,怎么能称得上集是“浩然正气”于一身呢?
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我们先从一道天启的上谕入手,梳理一下袁崇焕跟阉党的关系。在“宁锦大战”后,袁崇焕提出了辞职,天启在的那道上谕中指出,袁崇焕的辞职完全源于他自己的失误,天启的上谕内容如下:
“得旨: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朕不加谴责,尚著叙赉分明,念久在危疆姑使相准耳。恩典出自朝廷,霍维华何得移荫市德,好生不谙事体。”[6]
天启的上谕里明确指出“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这是在说袁崇焕“宁锦大战”前搞的议和,其实是中了皇太极的缓兵之计,为此袁崇焕付出了放弃策应友军和盟友的代价,但最终却陷于了全面的被动。对于这一点,袁崇焕自己也是承认的。在“宁锦大战”期间,他就曾通过一封上疏,表达了这层意思,其内容摘录如下:
巡抚辽东袁崇焕奏:“……我欲合西虏而厚其与,彼即攻西虏而伐我之交。我藉鲜为牵,彼即攻鲜而空我之据。我藉款愚之乘间,亟修凌锦中左以扼其咽,彼则分犯鲜之兵而挠我之筑。著著皆狠,而著著不后。”[7]
在奏疏里袁崇焕说,他欲联蒙古,后金就攻打蒙古;他希望用朝鲜作为牵制,后金就迫使朝鲜议和;他玩弄议和的把戏,想争取一些时间把“三城”修好,结果后金就来破坏“三城”,皇太极的每一招都非常狠毒,而且占尽先机。袁崇焕感叹皇太极是“著著皆狠,而著著不后”。由此可见,袁崇焕确实步步被人算计,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所以,天启在上谕中说他“谈款一节,所失不小”是有根据的。
另外,这道上谕里,天启还斥责了霍维华让荫于袁崇焕,这个细节以往并不被人注意,但只要稍微一查证,便可得知,霍维华不仅是个阉党,而且还是中坚分子。
在崇祯朝查办阉党之时,霍维华赫然在列:
“虽未祠颂阴行赞道削籍者二十人:张訥、徐大化、杨维垣、霍维华……”[8]
在以上被论罪的二十人中,“徐大化、杨维垣、霍维华”等人排列很靠前,这三人是阉党中比较早期的中坚分子,并涉及星、左光斗、杨涟等东林党人的案子。这在刑科右給事中刘懋的一封奏疏中有提到,内容如下:
起補刑科右给事中刘懋疏陈:“……嗣是魏广微恨杨涟疏参忠贤有门生宰相等语,遂谋合忠贤中旨,逐星、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以去,又中旨起王绍徽、徐大化、崔呈秀、霍维华、杨维垣等以资其凶毒,而大权明归忠贤矣。”
刘懋提到“徐大化、杨维垣、霍维华”等人皆是“以资凶毒”之辈,他们是阉党除掉东林赵、左、杨等人后起用的第一批人。可见,早在魏忠贤当权之初,霍维华就已经是中坚分子了。而此人在“宁锦大战”后,居然要求将自己的荫功让一级给袁崇焕,这就很奇怪了。
在《明史》的记载中,袁崇焕于“宁锦大战”之后的辞官回家,被说成是遭阉党陷害,可是“陷害”他的阉党里,却有中坚分子让荫于他,这能到底说明什么呢?是阉党陷害他,还是阉党分子在为他鸣不平?
其实,袁崇焕跟阉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一直是许多史书讳莫如深的。以《明史》为例,不仅基本回避不谈,而且还以“被阉党陷害”来遮掩粉饰。
明史载:“忠贤因使其党论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崇焕遂乞休。中外方争颂忠贤,崇焕不得已,亦请建祠,终不为所喜。七月,遂允其归,而以王之臣代为督师兼辽东巡抚,驻宁远。及叙功,文武增秩赐廕者数百人,忠贤子亦封伯,而崇焕止增一秩。尚书
霍维华不平,疏乞让廕,忠贤亦不许。”[9]
《明史》这一段史文的意思是在说,阉党指责袁崇焕不救锦州,于是袁崇焕请辞,好像他是走的一样,其实连天启都申饬了他“谈款一节,所失不小”,所以他的辞职并非是阉党诬陷,而是因为他自己有过错。
在《明史》这段史文的最后有一句“尚书霍维华不平,疏乞让廕,忠贤亦不许”,以往被许多人都将其当作阉党陷害袁崇焕的铁证,但其实这一句实属画蛇添足的败笔。因为霍维华是阉党的中坚分子,他让荫于袁崇焕,那只能说明袁崇焕受阉党分子同情,并不能证明阉党陷害他。而且“忠贤亦不许”这个说法更是败笔中的败笔,因为《明熹宗实录》上明明记载,霍维华让荫是遭到了天启帝的申饬:
“得旨: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朕不加谴责,尚著叙赉分明,念久在危疆姑使相准耳。恩典出自朝廷,霍维华何得移荫市德,好生不谙事体。”[10]
但《明史》上却说“忠贤亦不许”,这就严重不符合史实了,明显是在胡说,稍微查证过史料的,都必然会发现这里有问题。
另外,在《明史》这段说辞中,为了说明袁崇焕和阉党不是一路人,还提到一件事情,就是修生祠。《明史》在叙述了魏忠贤指使党羽诬陷袁崇焕之后,又说因为当时众人都修魏忠贤的生祠,所以袁崇焕也附和了,但却“终不为所喜”。意思是袁崇焕虽然在后来“亦请建祠”,但却并没有讨到好,而他请修魏忠贤生祠是“崇焕不得已”。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袁崇焕请修魏忠贤生祠,是在“宁锦大战”以前,而《明史》却有意把“请建祠”改到了“不救锦州为暮气”以后,显然是在掩盖他早就伙同阉党分子,巴结魏忠贤的事实。
《明熹宗实录》上有清楚的记载,袁崇焕伙同阎鸣泰请修魏忠贤生祠,并命名为“懋德”是在天启七年四月,原文如下:
“蓟辽总督阎鸣泰、巡抚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功德,请于宁前建祠,赐名懋德。”[11]
而“宁锦大战”发生在天启七年五、六月,所以《明史》上的说法有问题,“请修生祠”应在“宁锦大战”之前。
《明史》有意将袁崇焕请修生祠的日期挪后,是刻意掩盖袁崇焕早在“宁锦大战”前就有巴结魏忠贤的行为。而这样的安排,是在为后来的说辞——“崇焕不得已,亦请建祠,终不为所喜”作铺垫,想让读者相信袁崇焕和魏忠贤是不对付的,所以“宁锦大战”之后即便袁崇焕请修了生祠,但依然遭到阉党的排挤和陷害。
《明史》这样的叙述安排,实属一种巧妙的辩护,就是想误导读者,让大家以为袁崇焕请修生祠,不是巴结厂臣,而只是在“宁锦大战”之后的不得以之举。接下来《明史》又将霍维华让荫的事情摆出来,好象是旁人对袁崇焕遭受阉党陷害都看不下去了,所以提出让荫,而对霍维华是阉党中坚分子的身份却闭口不提。最后,《明史》还将天启申饬霍维华,篡改成了“忠贤亦不许”,以此来为“阉党陷害”立证据。
综上所述,《明史》为了袒护袁崇焕,不惜大肆运用篡改史实、捏造证据的手法,确实值得玩味。若袁崇焕根本就不是阉党,或者真是被阉党陷害,那完全可以把真凭实据拿出来,何必如此的遮掩、粉饰呢?
其实,《明史》所要遮掩、粉饰,正是袁崇焕本身就是个阉党分子这个事实,而这一点在现存的史料中是显露无疑的。相关史料显示,袁崇焕跟阉党的牵扯有很多,除了请修生祠外,袁崇焕还有直接上疏,对魏忠贤谄媚有加的事迹,其内容如下:
辽东巡抚袁崇焕疏称:“厂臣魏忠贤功在社稷,海内之共见共闻,业已铭刻金石,无容职赘,至其身任辽事,誓□恢复,枭灭逆虏,任用刘应乾、陶文、纪用等,而关内外御敌之伏甲军器马匹悬簾等项,俱以家资置办,日逐解来,又助军需。臣方一意巡缉,严警诸营将吏,不敢贪懦营私,不敢餽遗隐串,改
虚为实,化贾为真,易怯为勇,以有今日。浞古内臣谁有出其右者!”[12]
这份奏章归档于《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天启六年十月,显然早于天启七年五月开始的“宁锦大战”,这个奏章又证明了袁崇焕早在“宁锦大战”以前,就开始巴结“厂臣”了,可见《明史》中的叙述确有不实。
另外,袁崇焕还曾表明,他和魏忠贤是“声气相应”的,比如一份归档于天启六年十二月的奏章:
“辽东巡抚袁崇焕疏为夷目来宁情实,内称东夷来者为方金纳、温台什二夷,则夷之大头目……乃今厂臣魏忠贤能用职声气相应,且资职盔甲马匹箭簾无数。”[13]
从袁崇焕谄媚的行文,以及魏忠贤资助其军需、军械的行迹来看,袁、魏二人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如文中所述,曰:“声气相应”。
若将上述几段史料以时间来排序,那整个事情的发展过程就更清晰了。袁崇焕上疏,奉承魏忠贤是“浞古内臣谁有出其右者”的奏章,是天启六年十月的。同年十二月,袁崇焕又说,他和九千岁之间是“声气相应”,同时九千岁对他“以资军需”。这两封奏章说明,袁、魏二人的关系在进一步拉近。之后,天启七年四月,袁崇焕便和阎鸣一起请修了魏忠贤的生祠,这证明袁、魏二人的关系又上了一个台阶。很难想象,仅仅在袁崇焕请修生祠的一个多月之后,魏忠贤及其阉党会处心积虑的刻意陷害袁崇焕。
在上述史料中,还有一个细节实在值得一提,那就是和袁崇焕一起请修生祠的阎鸣泰,此人是个资深的阉党分子,他一人请建的生祠竟有七处之多:
“戊戌四川道御史梁子璠疏:紏原任督理辽饷戶部尚书黄运泰、兵部尚书阎鸣泰媚璫诸臣皆建祠而止,而运泰则计及于守祠之人,媚璫诸臣皆建二三祠而止,鸣泰则独有七祠之建……”[14]
而袁崇焕和阎鸣泰的关系非同一般,堪称莫逆之交,他们的交情还很罕见的记载于各个史料当中:
大学士孙承宗奏:“……独觉华岛之千五百兵议在臣未至之先,已从阎鸣泰之议,以邢慎言复议。而袁崇焕守宁远之议,气勃勃欲起。盖两人深相结,而欲互相犄角实互相生也。”[15]
陝西道御史石三畏疏:“……若袁崇焕素推服枢副阎鸣泰,鸣泰亦心许崇煥一人,谋断相资,士卒豫附,鸣泰今暂抚蓟镇尽其所长”[16]
御史智铤疏言:“……阎鸣泰历任辽左,东奴畏服,与崇焕素为莫逆可与同仇,宜调鸣泰于关门,责之以御东奴”[17]
以上三段史料,分别记载于《三朝辽事实录》、《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明熹宗实录》中,不仅分别处于不同时期,而且上疏的人也不同,由此可以断定,袁、阎二人交往甚密,确实非同一般,人尽皆知。
既然阎鸣泰是个资深的阉党,而袁崇焕又是其莫逆,那袁崇焕是阉党的嫌疑又增加了不少,那么袁崇焕究竟是不是阉党呢?
其实,怎样的人才算阉党,是有具体标准的,崇祯时期查办阉党时共列有八个标准:
——首恶引谋反大逆已经者四人
——首开谄附拥戴引交結近侍奸党律论斩者二十人
——谄附引交結近侍及奸党律減本罪一等论戍者十一人
——颂羡津津不置引上言德政律减等削籍者五十一人
——祠颂引上言德政律减等闲住者三十二人
——祠颂次等解任降处者十二人
——虽未祠颂阴行赞道削籍者二十人
——赞道闲住者十一人[18]
以袁崇焕的表现,首先修了魏忠贤生祠,其次谄媚称颂、赞道,而且接收过魏忠贤赞助的军需、军械,并声称与魏忠贤“声气相应”,这些表现至少能算上第五等或第六等。所以,就袁崇焕的表现而言,应该在查办之列是非常清楚的。
而在崇祯整治阉党时,袁崇焕也确实在查办之列,但因为有人提出要启用他,所以在群臣间发生了一场争论,因此没有直接查办他。兵部署部事左侍郎呂纯如的上疏中说得非常清楚:
兵部署部事左侍郎吕纯如言:“旧辽抚袁崇焕吊孝、建祠二案,即爱崇焕者岂能为之讳,而臣持议必欲朝廷用崇焕者只认定‘不怕死、不爱钱与曾经打过’十个字耳。”[19]
吕纯如谈到,虽然有人提出要以“不怕死,不爱钱与曾经打过”十个字为依据,从而启用袁崇焕,但也避讳不了,袁崇焕身上有“吊孝、建祠二案”。
这“吊孝、建祠二案”所指的是袁崇焕涉及阉党的两个案子。其中“建祠案”刚才已经介绍过了,就是袁崇焕伙同阎鸣泰请修魏忠贤生祠的事情。不过,“吊孝案”还未曾提过,而在这个案件里,袁崇焕的阉党身份更为明显。
所谓“吊孝”即是指努尔哈赤死后,袁崇焕以吊丧为名,去探察后金虚实的行动,这个行动的效果并不好,既失国格又有私下议和之嫌,更因为是魏忠贤指使的,所以成为了阉党一案,这些情况在抚宁侯朱国弼的参奏里有所介绍:
抚宁侯朱国弼疏云:“奴贼与我深仇,而及其死也,魏忠贤乃遣人吊孝,白送却无数金珠,反取嫚书一纸,边臣不奉忠贤之命,敢径为之乎。此则败坏边事之实。又不惟是也,喜则升九天,柳河之败得以钻刺而乔迁,羡干父一认之有灵,其颠倒错乱遂至于此。”[20]
在奏章里朱国弼称“魏忠贤乃遣人吊孝”,虽然没有直接点名,说出魏忠贤具体所遣之人,但是文中所指的“边臣”必定是袁崇焕无疑。因为,当时执行“吊孝”行动的,就是辽东巡抚袁崇焕,为此袁崇焕自己还有上疏,并亲口提到他是受“厂臣”的指使才行事的,所以那个“边臣”肯定是他。
整个“吊孝”行动是袁崇焕亲自操办的,而幕后指使正是魏忠贤,这一点在袁崇焕的奏章中叙述得非常明确:
初辽抚袁崇焕以奴死虏信未的奏:“遣僧李锁南以烧纸为名往侦之。至是还,言……既而又奏:自宁远败后旋报死亡,只据回乡之口未敢遽信,幸而厂臣主持于内,镇守内臣、经、督、镇、道诸臣具有方略,且谋算周详,而僧慧足,当机定能制变故,能往能返,奴死的耗与奴子情形我已备得,尚复何求不谓,其慑服□皇上天威。遣使谢吊我既先往以为间,其来也正可因,而间之此则臣从同事诸臣之后定,不遗余力者谨以一往一还,情形上闻得旨:据奏僧往还奴中情形甚悉,皆厂臣斟酌机权主持于内,镇督经臣协谋于外,故能使奉使得人夷情坐得,朕甚嘉焉。”[21]
在以上奏章中袁崇焕介绍了“吊孝”的来龙去脉,其中“幸而厂臣主持于内”说的非常明确,这是有意在表达,“吊孝”的行动,是经得了“厂臣”首肯后才行事的。
而天启的批复中也提到:“据奏,僧往还,奴中情形甚悉,皆厂臣斟酌机权,主持于内”,也明显的指出是“厂臣”主持于内。
此外,在朱国弼的奏章里,有一句非常值得一提,那就是“边臣不奉忠贤之命,敢径为之乎”,这一句是有深意的。朱国弼这句话,其实是提出了,吊孝究竟是“奉谁之命”的问题。试想,如果派人去“吊孝”是天启的意思,那是奉的皇命,朱国弼怎么敢
质疑行动的合法性——“敢径为之乎”?所以,只有是魏忠贤授意行事,而事先未有获得天启的首肯,那“吊孝”行动的合法性才会被如此的质疑。后来,虽然天启是肯定了“吊孝”的行动,曰:“朕甚喜焉”,但是袁崇焕先“吊孝”而后呈奏天启却是事实,所以朱国弼才质问,若没有“厂臣”的首肯,“边臣”怎么敢私自操办此事?
在明确了谁人指使袁崇焕吊孝以后,抚宁侯朱国弼疏云中所提到的“钻刺而乔迁”和“干父一认”两件事情就更意味深长了,原文摘录如下:
抚宁侯朱国弼疏云:“……柳河之败得以钻刺而乔迁,羡干父一认之有灵,其颠倒错乱遂至于此。”
这里的“柳河之败”是指天启五年八月,孙承宗、马世龙谋袭耀州失利,这个失利导致了当时辽东地区军政长官的大规模撤换,其中督师枢辅孙承宗(督)、辽东总兵马世龙(镇)、辽东巡抚喻安性(抚)都在撤换之列,最终结果是孙承宗病休回籍,马世龙卸任回卫,喻安性谢事侯用:
“大学士孙承宗屡疏乞归,上许之。”[22]
“裁革辽抚命喻安性即谢事以候改用。”[23]
“上传兵部,马世龙向来戴罪杜门,准他回卫。其中部总兵员缺,速推堪任的来用。”[24]
袁崇焕是当时的宁前道(道),算得上是宁前地区的军分区司令,那是明军最前沿的军分区,而柳河之败原本只是一个小败,即过河袭击耀州的前锋营千余人被歼,鲁之甲、李承先二将被杀,但没有过河的后队之溃散却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对整个辽东镇都有影响,袁崇焕作为辽东镇最前沿的军分区司令,脸上也自然应当无光。以下是崇祯时期,兵部尚书王在晋重提当年之事,责问孙承宗的内容:
壬午,兵部尚书王在晋言:“……柳河之败止存兵五万八千,即如中辅疏以十二万,此六萬二千之兵归于何有?非失机陷阵則虚藉掛粮,世龙百喙何能自觧也。”[25]
由王在晋对孙承宗、马世龙二人的责问中可以看出,柳河之败确实致使明军损失惨重,十二万人溃散之后仅存五万八,所以当时辽东地区军政首脑被大批撤换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袁崇焕却有升迁:
“天启五年十二月壬寅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宁前道袁崇焕为本省按察使,仍管宁前道。”[26]
袁崇焕的这个升迁,在当时的督、抚、道、镇里,可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抚宁侯朱国弼上疏中提到“柳河之败得以钻刺而乔迁,羡干父一认之有灵”其实是在指控,袁崇焕当时投靠了阉党,认了魏忠贤为“干父”,因此才得以升迁。
如果我们顺着朱国弼的思路,梳理一下相关事件的时间顺序,那事情自然就很明显了:
天启五年八月,柳河之败;
天启五年十月,袁崇焕有上疏阿谀奉承厂臣;
天启五年十二月,九千岁对袁崇焕“以资军需、声气相应”;
天启五年十二月,袁崇焕“钻刺而乔迁”;
天启六年十二月,魏忠贤遣袁崇焕吊孝;
天启七年四月,袁崇焕请修生祠。
从以上时间点来看,朱国弼的说法是得到了有力印证的。
综上所述,袁崇焕和资深阉党分子为莫逆,与魏忠贤“声气相应”,请修“九千岁”生祠,上奏中对“厂臣”阿谀奉承,柳河之败后,在辽东地区的督、抚、道、镇中多人皆遭撤换之际,而他却获得升迁;此外,他还敢于先遣使吊孝,而后奏报天启帝;更在引咎辞职之后,获阉党中坚分子让荫;以
上种种迹象,都在指明一个事实,那就是他袁崇焕若没有认“干父”,怎么会事事都那么“有灵”?所以,可以肯定的说,袁崇焕就是一个阉党分子无疑,只不过后来没有被查办而已。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袁崇焕最后可以没有被查办呢?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呂纯如所言的“不怕死,不爱钱与曾经打过”十个字;第二个原因是他和王之臣相比,遭的要少一些。
在《崇祯长编》里,刑科都给事中薛国观的奏章里有一段这样的记载:
刑科都给事中薛国观言:“……魏忠贤先任崇焕而撤之臣,旋任之臣而去崇焕,倏合倏离,廷臣亦从而依违之,故于崇焕也,始而荐继而参,终而荐未几,从傍复参是非嚣襍,令人进退无据。”[27]
薛国观的奏章内容描述了当时关于起用或者查办袁崇焕的讨论,他说魏忠贤先前起用袁崇焕,而撤了王之臣,意思是袁崇焕是阉党;但后来,魏忠贤又任命王之臣,而“去崇焕”,意思说王之臣又象是阉党了。在如此的一来一去以后,群臣都没了主见,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对于袁崇焕,大家开始是推荐,而推荐完了又参劾。最后的结果是,推荐不成,参劾不断,搞得满地是非,喧嚣不止,实在让人进退两难。
而这场讨论,在后来终于有了结果,仅仅是因为袁崇焕被参得少一些,所以他就被起用了,而王之臣却作为阉党被查办了:
刑科都给事中薛国观言:“臣前具东警频报一疏,敢谓我皇上之用舍转换,令其去就靡从哉。盖有见于袁崇焕与王之臣彼此水火,廷臣有力荐崇焕者,随即有力参崇焕者,有力参之臣者,随又有勉留之臣者,议论纷纭。真如聚讼,即皇上不遽加罢斥,而当此且荐、且参、且参、且留之际,讵能使之晏然在位而展其四体哉。看来两臣势不容并立,崇焕前有成効被参尚少,当令速赴任受事。之臣即生平无他,人亦率信,然丑诋已极,恐无颜立于将士之上。莫若令将收降分散淂当,暂准回籍以需起用从之。”[28]
刑科都给事中薛国观在这份奏疏里称,由于袁崇焕“被参尚少”,而王之臣“丑诋已极”,所以让袁崇焕“速赴任受事”,而王之臣“暂准回籍”,后来王之臣被列为了阉党,遭到了查办:
科道拾遗者二十四人
王之臣潘士良田仰张延登李宜培
林宗载沈德先吴道烨吕纯如蒋一聪
彭惟诚李闻诗吴弘业王大智李栖凤
陈王庭谢存仁杨嗣修王志道宁承熙
张九贤刘斌安伸王廷谏[29]
不过,薛国观奏章里所谓的,魏忠贤“旋任之臣而去崇焕”其实是一个误解,袁崇焕这里的“去”,是因为他“谈款一节,所失不小”造成的,并不是魏忠贤要撵他走,或者是他遭受了什么陷害。
结论:
袁崇焕根本就是阉党分子,他在宁锦大战之后的引咎辞职,决非是遭阉党陷害,而实在是因为他自己的过失所致,所以最后他自行引咎辞职。
另外,也正因为他是阉党分子,所以虽有不小的失误,但却并没有获罪,在天启都斥责于他的情况下,反而加一级病休引归,这实质上可以视作阉党对他的照顾和袒护,而非刻意陷害。
而作为阉党的他,在崇祯朝确实是在查办之列的,不过后来由于阴错阳差,被人误解所以未被查办,因此他是一个应遭查办,而最终逃脱了惩治的阉党分子。
[1]【阎崇年著《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2]【阎崇年著《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3]【阎崇年著《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4]【阎崇年著《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5]【阎崇年著《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6]【《明熹宗实录》卷八十七】
[7]【《明熹宗实录》卷八十四】
[8]【《崇祯长编》卷十七】
[9]【明史袁崇焕传】
[10]【《明熹宗实录》卷八十七】
[11]【《明熹宗实录》卷八十三】
[12]【《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1478页】
[13]【《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1507页】
[14]【《崇祯长编》卷十】
[15]【《三朝辽事实录》卷十】
[16]【《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
[17]【《明熹宗实录》卷八十】
[18]【《崇祯长编》卷十七】
[19]【《崇祯长编》卷八】
[20]【《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七】
[21]【《明熹宗实录》卷七十九】
[22]【《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四】
[23]【《明熹宗实录》卷六十五】
[24]【《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六】
[25]【《崇祯长编》卷十三】
[26]【《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六】
[27]【《崇祯长编》卷七】
[28]【《崇祯长编》卷七】
[29]【《崇祯长编》卷十七】